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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须知
一、应提供的资料:
1.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资质证(复印件);
2.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人员资格证(复印件);
3.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》(复印件);
4. 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《防雷装置检测报告》;
5. 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《珠海市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分段检测手册》;
6. 采用的非标防雷产品(各种消雷器、避雷器、SPD、优化避雷针等)的出厂合格证、安装记录、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。(若是进口产品,须提供海关批准的相关资料)
二、办理程序:
1. 申请人填写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表》,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;
2. 申请人向珠海市气象局服务窗口提交相应材料;
3. 对符合申请条件、申报材料齐全的,珠海市气象局予以受理;
4. 经验收合格的核发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》;
5. 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《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》,建设单位整改完毕后,再按原程序办理验收手续。
三、办结期限:3个工作日
联系方式
1.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红旗街34号
2.联系电话:2137896
3.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班时间
4.投诉电话:2226038
申请表格可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(http://www.zhmb.gov.cn)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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